{退稅提醒}2019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免(冰箱、冷氣、除濕機),至少可退500元


節能家電可退貨物稅

日期:自108年6月15日起2年內,新購買的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除濕機

條件:需新購買能源效率第1、2級的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除濕機



退稅期間:自108年6月15日~110年6月14日

申請期間:自購買日後,6個月內提出申請

由誰申請:購買人

向誰申請:國稅局

申請方式:紙本,或至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VIEW/1212

申請所需資料:身分證影本(網路申請免附),購買發票及明細(需載明機器廠牌、品名及型號)

退稅方式:支票或匯入指定帳戶

注意:若後續退換貨購買機器,需將全額(差額)繳回公庫

退稅流程圖


退稅懶人包(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)










桃園市政府加碼


桃園市節能家電仍在補助期間(申請日至108年10月31日止)

若在桃園市購買安裝節能冰箱、冷氣機,並符合舊換新條件,可向桃園市經發局申請補助款

例如:小明於108年6月15日,在桃園市購買3.0kw一級冷氣機。安裝時家中舊冷氣機交由安裝人員回收。
小明可向桃園市經發局,申請3000元舊換新補助。再向國稅局申請1600元。

共可得到4600元補助。

申請順序:先線上向國稅局申請退稅,再將書面資料寄至桃園市經發局申請補助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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